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及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的规定,企业应于法定时间内(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)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,办理企业年检。至今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年检,现依法予以公告(具体企业名单附后)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,下述企业不办理年检手续的,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。
附:未年检企业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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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企业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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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黄山市黄山茶农园茶业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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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山风景区新集听涛山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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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黄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黄山汽车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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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黄山风景区供电公司服务部白鹅岭招待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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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黄山小学招待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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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黄山市翡翠人家农家乐旅游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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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岗村茶油加工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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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黄山华宏实业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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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黄山市魅力黄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|
黄山风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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