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景区温泉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黄山慈光阁景区巡查时,发现慈光阁票房内外摆放了四块“出租电子导游机”等内容的广告牌,经询问,系安徽山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真灼有限公司设置。
工商执法人员立刻展开调查,得知,上述二家公司在黄山风景区慈光阁票房内设立营业柜台,向游客租赁其公司生产的“黄山电子导游机”。为了更好地向游客介绍和推销租赁 “电子导游机”产品,他们在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审批的情况下,擅自在慈光阁的营业柜台前和票房大门口处设置“出租电子导游机”的广告牌。其行为违反了《广告管理条例》及《黄山风景区名胜区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。对此,景区工商部门依据《广告管理条例实行细则》之规定,对两家公司分别作出行政处罚,并拆除了所设置的广告牌,维护了黄山风景区良好有序的经营秩序。
(温泉所 焦军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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